【基金委项目】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生物多样性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指南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NSF)的双边合作协议,以及与巴西圣保罗研究基金会(FAPESP)和南非国家研究基金会(NRF)达成的共识,各方将于2022年开展“变化地球的生物多样性 (BoCP)”领域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的征集与资助,以深化中美在生物多样性领域合作,并鼓励中国科学家基于中美合作开展中-美-巴西、中-美-南非、中-美-巴西-南非等多边合作。

  一、项目说明

  (一)合作研究项目

  1.资助领域。

  “变化地球的生物多样性”项目建立在“生物多样性多维度”和“生态与进化交叉”等项目的基础上,但主要聚焦于阐明变化的地球背景下生物多样性的功能维度。生物多样性是地球上最复杂的特征之一,对人类的生存非常重要。当前快速且持久的物种丧失速率需要科学界提出有机体的功能多样性如何与环境变化互作的新知识。本项目将推动在生物系统复杂性及其新兴特征的背景下,对物种以及物种丧失、获得和重组的认识,提升模拟和预测生物多样性在功能方面的变化所产生的影响,并从整合生态、进化和古生物学的角度,加深对环境变化背景下的生物多样性的理解。

  “变化地球的生物多样性”研究领域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理解功能多样性的改变如何激发物种、群落以及生态系统尺度的响应。

  (2)改进模型并预测在不同生物尺度上生物多样性对造成其丧失、获得以及重组的环境变化的功能性响应。

  (3)理解生态系统尺度事件、气候和地质过程的内在联系,及其和生物多样性功能变化的关系。

  (4)理解功能多样性提升的内在机理,以及系统发育和空间分布格局与生态和进化过程的相互作用。

  (5)理解新的生理、发育、形态或行为特征,如何在不同的生物尺度上导致生物多样性的丧失、获得和重组。

  (6)研究不同生物尺度下生物间协同和拮抗相互作用中的防御和/或攻击特性,如何导致生物多样性的丧失、获得和重组。

  项目申请书需以关键科学问题为导向,阐明生物多样性科学研究在理论、方法、基础条件以及数据方面的不足。本项目鼓励研究团队包括进化生物学、生态学、古生物学、地质学以及气候学等多学科专家,在动态的地球系统背景下阐明复杂的生物多样性问题。

  美方项目指南请见:

  https://www.nsf.gov/pubs/2022/nsf22508/nsf22508.htm。

  2.申请代码。

  中方申请人请根据研究内容,选择生命科学部代码(C03)作为申请代码1填写中文申请书。

  3.资助规模。资助规模不超过3项。

  4.资助强度。中方对获批准项目的资助强度为直接经费不超过450万元,其中包括研究经费和用于资助中方研究人员开展交流活动的国际旅费(机票为经济舱)、国外生活费和其他与交流活动密切相关的费用。美方资助强度为不超过250万美元/项,其中包括研究经费和用于资助美方研究人员开展交流活动的国际旅费、国外生活费和其他与交流活动密切相关的费用。

  5.申报要求。

  (1)资助期限为5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2年10月1日—2027年9月30日。

  (2)国内合作研究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个。

  (3)各方申请人须分别向所在国科学资助机构(即NSFC、NSF、FAPESP、NRF)递交项目申请。

  (4)项目申请应体现强强联合和优势互补。

  (二)合作交流项目

  1.资助领域。

  作为合作交流项目,旨在促进“变化地球的生物多样性”项目各参与国的研究人员建立新的研究团队。鉴于此类合作的复杂性,该项目鼓励没有前期合作经历的人员,组建拥有创新性研究和技术途径的团队,旨在针对变化地球背景下复杂生物多样性功能维度中关键的但尚未验证、新颖或高风险的表征预作研究准备。基于已有合作团队的申请将不予资助。

  美方项目指南请见:

  https://www.nsf.gov/pubs/2022/nsf22508/nsf22508.htm。

  2.申请代码。

  中方申请人请根据研究内容,选择生命科学部代码(C03)作为申请代码1填写中文申请书。

  3.资助强度。

  中方对获批准项目的资助强度为直接经费不超过100万元,其中包括用于资助中方研究人员开展交流活动的国际旅费(机票为经济舱)、国外生活费和其他与交流活动密切相关的费用。美方资助强度为不超过50万美元/项,其中包括用于资助美方研究人员开展交流活动的国际旅费、国外生活费和其他与交流活动密切相关的费用。

  4.申报要求。

  (1)资助期限为3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2年10月1日—2025年9月30日。

  (2)各方申请人须分别向所在国科学资助机构(即NSFC、NSF、FAPESP、NRF)递交项目申请。

  二、申请条件

  (一)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2.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及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3.与国外(地区)合作者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

  4.关于申请资格的详细说明请见《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二)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正在承担3年期及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2.正在承担3年期及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参与者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或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并应当经基金资助项目负责人同意。

  3.中外方申请人应为新建合作关系,旨在为后续开展实质性合作研究打下基础。

  4.关于申请资格的详细说明请见《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三、限项申请规定

  (一)合作研究项目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包括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该合作研究项目属于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人申请时须遵循以下限项规定:

  1.申请人(不含主要参与者)同年只能申请1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2.正在承担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本指南所列合作研究项目。

  3.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负责人承担指南所列合作研究项目,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项目总数限2项的范围(作为主要参与者申请或承担的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除外)。

  4.《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他限制。

  (二)合作交流项目

  1.合作交流项目申请人不受“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规定的限制。

  2. 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的同一组织间协议框架下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合计限1项。

  3.申请本指南所列合作交流项目不受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制。

  4.《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他限制。

  四、申请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注意事项

  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合作交流项目申请书采取在线方式撰写,对申请人具体要求如下:

  1.申请人在填报申请书前,应当认真阅读本项目指南和《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的相关内容,不符合项目指南和相关要求的项目申请不予受理

  2.申请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egrantweb/),按照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中文申请书”)。具体步骤是:

  (1)选择“项目负责人”用户组登录系统,进入后点击“在线申请”进入申请界面;点击“新增项目申请”按钮,进入申请项目所属科学部选择界面;点击“申请普通科学部项目”进入项目类别选择界面。

  (2)点击“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左侧+号或者右侧“展开”按钮,展开下拉菜单;

  (3)合作研究项目的申请人,点击“组织间合作研究(组织间合作协议项目)”右侧的“填写申请”,进入选择“合作协议”界面,在下拉菜单中选择“NSFC-NSF(中美)”,然后按系统要求输入要依托的基金项目批准号,通过资格认证后即进入具体申请书填写界面。

  (4)合作交流项目的申请人,点击“合作交流(组织间合作协议项目)”右侧的“填写申请”,进入选择“合作协议”界面,在下拉菜单中选择“NSFC-NSF(中美)”,然后按系统要求输入要依托的基金项目批准号,通过资格认证后即进入具体申请书填写界面。

  3.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和合作交流项目均实行定额补助的资助方式。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须知中预算编报要求的内容,严格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科教〔2016〕19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科学基金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通知》(国科金发财〔2019〕31号)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要求,认真如实编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

  4.申请材料要求。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项目获批准后,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

  附件材料包括:

  (1)美方合作者向NSF提交的英文申请书全文副本;

  (2)合作协议。合作研究项目的各方申请人须就合作内容及知识产权等问题达成一致,并签署合作协议(协议范本见附件)。

  (3)合作意向书。合作交流项目的申请人,需提供国外各方申请人签名的合作意向书。

  5.中文申请书填写的本合作研究项目英文名称须与各方合作者提交的英文项目名称完全一致。为便于项目管理部门辨识,申请人在填写合作研究项目或合作交流项目中文项目名称时请使用“BoCP:US-China:”“BoCP:US-China-Sao Paulo:”“BoCP:US-China-South Africa:”或“BoCP:US-China-Sao Paulo-South Africa:”等前缀。

  6.在准备申请材料和执行项目过程中,如果研究内容涉及动植物资源问题,项目申请人或承担者及依托单位须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动植物资源保护的有关规定;若涉及到人类遗传资源的问题,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国令第717号)的相关规定,在国际合作中做好我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工作。

  (二)依托单位注意事项

  依托单位应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申报预算的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进行审核。本项目纳入无纸化申请范围。项目获批准后,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严格保持一致。关于单位科研诚信承诺书及项目清单提交等事宜,请参照《关于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执行。

  (三)项目申请接收

  ISIS系统在线申报接收期为2022年1月20日至2022年3月29日下午16时,应在规定的项目申请截止日期前提交本单位电子版申请书及附件材料。

  五、项目联系人

  (一)中方联系人:鲍沁星、陈婧

  电话:010-62329053,62326877

  电邮:baoqx@nsfc.gov.cn

  中方申请人在线填写申请书过程中如遇技术问题,可联系我委ISIS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10-62317474。

  (二)美方联系人:Katharina Dittmar

  电话:+1 703 2927799

  电邮:kdittmar@nsf.gov


  附件:合作研究协议书撰写说明及范本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国际合作局

2021年11月2日

特别注意:  
由于目前基金ISIS系统申报要求依托单位上传科研诚信承诺书,为留出制作学校清单和签字盖章事宜,学校现要求对各类非集中受理期项目申报,请各位申请人于指南中规定的系统提交截止日期当天中午12:00之前完成系统提交,院系完成审核。截止日期当天提交的,请院系科研秘书审核后务必告知学校科研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