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北京大学医学部关于2020年度北京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各位老师好:

根据《关于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的精神,按照《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和要求,2020年度北京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正式启动。现将北京大学医学部2020年度提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0年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基本情况

(一)突出贡献中关村奖(2名/年);旨在奖励在科学研究中取得重大发现,推动科学发展和社会进步,或者在关键核心技术研发中取得重大突破,创造巨大经济社会效益或者生态环境效益的个人。

(二)杰出青年中关村奖(10名/年);旨在奖励在科学研究中取得重要发现,推动相关学科发展,或者在关键核心技术研发中取得创新性突破,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不超过40周岁的个人。

(三)国际合作中关村奖(10名/年);旨在奖励同本市个人和组织开展国际科学技术交流合作,提升本市科技创新国际化水平和全球影响力的外国人。

(四)自然科学奖;旨在奖励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做出重大科学发现的个人和组织。

(五)技术发明奖;旨在奖励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在产品、工艺、材料、器件及其系统等研究开发中做出重大技术发明的个人和组织。

(六)科学技术进步奖(技术开发类、社会公益类、科学技术普及类)。旨在奖励完成和应用推广创新性科技成果,为推动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组织。

前三项为人物类奖项,奖励不分等级。

后三项为项目类奖项,各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两个等级;对做出特别重大科学发现,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产生特别重大经济社会效益或者生态环境效益的,可以授予特等奖。

项目类奖项每年共奖励200项,其中一等奖不超过50项(含特等奖不超过2项)。特等奖授奖人数不超过30名,授奖单位不超过20家;一等奖授奖人数不超过15名,授奖单位不超过10家;二等奖授奖人数不超过10名,授奖单位不超过7家。

二、北京市科学技术奖提名要求

人物奖:突出贡献中关村奖、杰出青年中关村奖由下列个人和组织提名: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奖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突出贡献中关村奖获奖者;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区人民政府;民政部登记的科技类的全国性学会、行业协会(研究会)(可通过以下网址查询:http://www.chinanpo.gov.cn/search/orgindex.html,下同);市科学技术协会。国际合作中关村奖由下列组织提名: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区人民政府;民政部登记的科技类的全国性学会、行业协会(研究会);市科学技术协会;在京高校院所。对提名者要求:突出贡献中关村奖:个人每年度可独立提名1人,组织每年度每个领域可提名1人。杰出青年中关村奖:个人每年度可2人联合提名1人,组织每年度每个领域可提名1人。国际合作中关村奖:组织每年度每个领域可提名1人。

项目奖北京大学医学部各学院和附属医院为第一完成单位的由北京大学医学部统一提名,提名数量不限

被提名人和被提名项目候选人应遵纪守法、品德高尚、具有良好的科研诚信和科学精神。下列科技成果不属于市科学技术奖的奖励范围:涉及国家安全事项,不宜公开的成果;存在知识产权归属及完成单位、完成人争议的成果;依法应当取得而未取得有关行政许可的成果。

(一)被提名人物奖限定条件

1.杰出青年中关村奖的被提名人出生日期应在1979年1月1日以后。

2.已获得或当年度被提名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的个人,不得作为突出贡献中关村奖、杰出青年中关村奖、国际合作中关村奖的候选人。

3.已获得突出贡献中关村奖、杰出青年中关村奖、国际合作中关村奖的个人,不得再次作为同一奖项的候选人。

4.同一人每年度只能作为突出贡献中关村奖、杰出青年中关村奖、国际合作中关村奖中一个奖种的候选人。

(二)被提名项目奖限定条件

1.被提名项目要求整体应用1年以上(自然科学奖提交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公开发表或出版1年以上、科学技术进步奖科学技术普及类的科普作品普及1年以上),时间节点为2019年1月1日;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审批或者许可的项目,应在2019年1月1日前获得主管行政机关的批准。

2.提名项目所含科学技术内容(包括发现点、发明点、创新点及其支撑材料)应未在国家科学技术奖、北京市或其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中使用过,也不能在同年度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北京市或其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项目中重复使用。

3. 2018、2019年连续两年提名但未获奖的项目,本年度不能以相关技术内容提名。

4.同一人每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候选人。2018年、2019年度北京市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的前三完成人,本年度不能作为提名项目的前三候选人。

三、 医学部提名工作日程安排

1.摸底:请各单位或项目组填写“北大医学部2020年拟提名北京市科学技术奖汇总表”(附件4),10月9日中午12点前发送至zhangnannan@bjmu.edu.cn。

2.成果登记:拟提名项目奖,需先进行成果登记,以获取登记号用于后续材料填报,办理办法见:http://kw.beijing.gov.cn/col/col1426/index.html “成果登记”栏目。

3.系统填报:网址https://sta.kw.beijing.gov.cn/jltm/请项目组自行注册,提名单位选择北京大学医学部。提名书是北京市科学技术奖评审的主要依据,提名项目应按照《2020年度北京市科学技术提名工作手册》(附件3),依所选择的项目类别按各类提名书规定的格式如实全面填写。

填报内容经项目组提交后,尚需经过提名单位审核、提交意见以及市奖励办的形式审查通过等流程和环节,可能还会出现反复被退回修改等情况,为避免对提名工作产生不利影响,请各项目组最迟10月26日17时前完成网络系统的填报和提交,同时将草拟的学校提名意见(400字以内)发送至zhangnannan@bjmu.edu.cn。

4.公示:根据市奖励办要求,候选单位以及项目候选人所在单位均须对候选项目进行7天以上的公示,公示情况说明(附件5)请于2020年11月5日12时前报送至医学部科研处成果办。

5.书面材料:提名阶段,书面版提名书于2020年11月11日17时前在提名系统中扫描上传,不再报送纸质版书面材料。书面版提名书上传要求:①从“提名系统”导出,需带有水印;②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③含主件和附件;④PDF文件,限40M。经评审获奖后,全部获奖项目需报送纸质版书面提名材料。

未尽事宜请随时沟通,联系人:科研处成果办张楠楠,行政1号楼428房间,电话:82801217。


北京市奖励办通知链接:http://kw.beijing.gov.cn/art/2020/9/29/art_1436_5311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