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向科研项目预算调整实施细则、流程及相关表格

预算调整流程图.png

流程1

1. 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主管部门的要求,提出预算调整申请,经院系、科研处逐级审批后报送至项目主管部门。

2. 经项目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可执行预算调整。

流程2

1. 项目负责人下载 《表1-参与单位间预算调整审批表》进行填写,提交预算调整申请,院系审批后提交至科研处。

2. 科研处对预算调整申请进行审批。如涉及重大预算调整事项,科研处将通知项目负责人,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论证。

3. 经科研处审批通过后,可执行预算调整。

4. 项目负责人留存《表1-参与单位间预算调整审批表》,并报项目主管部门备案。同时,需相应的在外协协议中做相关说明或签署补充协议。

流程3

1. 项目负责人下载《表2-设备费预算调整审批表》进行填写,提交预算调整申请,院系审批后提交至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和科研处。

2.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和科研处对预算调整申请进行审批。如涉及重大预算调整事项,院系(50万≤调整额度<200万或调整50%以上)或学校(调整额度≥200万调整50%以上)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3. 已完成审批的预算调整申请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无异议的预算调整方可执行。

4. 公示期有异议的预算调整,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和科研处视情况组织论证,对其进行审议。论证后决定能否执行预算调整或对预算调整进行修改。

5. 项目负责人留存《表2-设备费预算调整审批表》。结题时作为附件提交至项目主管部门。

流程4

1. 项目负责人下载《表3-绩效额度调整审批表》进行填写,提交绩效额度调整申请,院系审批后提交至科研处。

2. 科研处对绩效额度调整申请进行审批。如涉及重大预算调整事项,科研处将通知项目负责人,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论证。

3. 经科研处审批通过并进行信息公开后,可执行绩效额度调整。

4. 项目负责人留存《表3-绩效额度调整审批表》。

流程5

1. 对于自主调整的预算科目,项目负责人可根据需要自主调整无需报备。

2. 如项目主管部门有相关要求,项目负责人提供预算调整表《表5-预算调整审批表-适用自主调整》,结题时作为附件提交至项目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