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有关涉及动物实验的研究项目申报伦理审查的通知

   

各有关科研人员:

2006年末,北京大学医学伦理委员会增设实验动物福利伦理分会,对有关涉及动物实验在生物医学领域的科学研究项目进行实验动物伦理审查。2007年9月11日经北京大学批准,原北京大学医学伦理委员会正式更名为北京大学生物医学伦理委员会,下设实验动物福利伦理分会,办事机构设在医学部科研处,接受来自校本部及各附属医院涉及动物实验研究项目的伦理申请,不定期召开伦理审查会议,审查动物实验方案,以维护实验动物福利、规范实验动物伦理审查和实验动物从业人员的职业行为。

近来,在审查申报材料的过程中,我们发现有一些项目申请人对已经完成的动物实验项目,提出实验动物伦理审查申请,根据《北京大学动物实验方案伦理审查办法》,各类动物实验都应获得伦理委员会的批准方可开始。故自即日起,我们不再受理已经完成动物实验的相关研究的伦理审查申请,特此通知。

北京大学生物医学伦理委员会

实验动物福利分会

2010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