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北京市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形式下北京大学生物医学伦理委员会相关工作规定

   

  

  为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疫情防控,响应党中央和政府号召,配合疫情防控实际工作需要,确保受试者健康权益、保障研究相关人员生命健康,切实履行好伦理委员会工作职责,北京大学生物医学伦理委员会制定如下规定:

  

  一、总体原则

  在我国防疫的大背景下,在不增加学校疫情防控负担的前提下,一以贯之地秉承受试者保护和促进高质量研究的理念,合理评估涉及人的研究的科学性和伦理性,尽最大可能维持我校伦理审查工作的正常运行。

  

  二、具体措施

  1. 严格遵守伦理委员会相关工作规范和要求。

  2. 若非重大伦理问题或事件,请尽量通过微信、电话或邮件等形式进行沟通。

  3. 如确需伦理委员会办公室现场来访,请务必提前和办公室人员联系确定时间,以免多人聚集。

  4. 我校生物医学伦理委员会2月伦理审查会议将暂缓召开,如有特殊紧急项目,经主任委员审核后,伦理委员会将采取紧急会议审查的方式,有效利用网络平台在线审查,并尽快传达审查意见和审查结果。2020年度其他常规的伦理评审会议时间安排暂时保持不变。如有改动,另行通知。

  5. 文件的递交可通过邮件形式,纸质资料可在疫情过后进行补交,并做好资料核对工作。伦理批件、通知、意见等文件可暂时以电子文档形式传达,正式纸质版伦理批件、意见在疫情防控结束后至伦理办公室领取。

  6. 疫情防控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请大家及时补交纸质版资料。

  

  三、联系方式

  北京大学生物医学伦理委员会工作邮箱:llwyh@bjmu.edu.cn

  北京大学生物医学伦理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

  动物伦理审查、基金预审、批件领取、材料提交:刘珍慧13810268091

  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人遗咨询和申报:赵励彦13810276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