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2年度联合研发与示范项目申报指南征求意见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国务院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64号)、《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国科发资〔2017〕152 号)等文件要求,现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2年度联合研发与示范项目申报指南建议(见附件)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至2022年5月25日。相关意见请于5月25日24点前发送至电子邮箱:liuh@most.cn,同时抄送至科研处重大项目办 dengruipku@163.com。

       本次征求意见重点针对各指南方向提出的目标指标和相关内容的合理性、科学性、先进性等方面听取各方意见。科技部将会同有关部门、专业机构和专家,根据征求意见情况,修改完善项目申报指南。征集到的意见将不再反馈和回复。

附件:“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2年度联合研发与示范项目申报指南建议(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