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阿根廷国家科学与技术研究理事会双边学术研讨会项目指南
阅读次数: 发布日期:2024-12-11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阿根廷国家科学与技术研究理事会(CONICET)的双边合作协议,为促进两国科学家在可持续发展领域的交流合作,双方拟于2025年4月共同在阿根廷组织召开学术会议。NSFC将资助相关领域科研人员参会,为建立双边合作关系和后续开展实质性合作研究奠定基础。
一、项目说明
(一)项目类型。
本项目类型为出国(境)参加双(多)边学术会议(出国会议)。
(二)资助领域和申请代码。
1. 气候变化下的生态系统稳定性及功能提升(C03、D01、D05、D07)。
(1)气候变化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机制。
(2)极端气候对陆地碳源汇功能的影响机制及模拟。
(3)气候变化下水资源供应与生态系统结构稳定性的耦合机制。
2. 土壤生态修复与可持续发展(C03、D01、D07、G04)。
(1)生物多样性检测。
(2)生态系统恢复。
(3)生态系统服务。
请申请人根据资助领域和研究方向,从括号内所列的申请代码中,选取与自身情况相符的代码作为申请代码1。
(三)资助规模。
本出国会议项目资助规模为15-20项。
(四)资助强度。
资助强度为不超过3.5万元/项,其中包括出国参会所需的护照签证办理费用、国际旅费(经济舱)、食宿和当地交通费用等。
(五)申报要求。
1. 学术会议计划于2025年4月在阿根廷布宜诺斯艾利斯召开。申请书中的合作起止日期请填写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 本项目仅资助申请人本人参会,申请人应在申请书中阐述其学术背景与资助领域的密切相关性和开展国际交流合作的能力。
二、申请条件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管理办法》,申请本项目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应为2025年12月31日(含)以后结题的3年期及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研项目(合作交流项目除外)的项目负责人。
(二)更多申请人条件的详细说明请见《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三、限项申请规定
(一)本项目属于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不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
(二)不受“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规定的限制。
(三)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的同一组织间协议框架下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合计限1项。
(四)《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他限制。
四、申请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注意事项。
1. 申请人在填报申请书前,应认真阅读本项目指南和《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的相关内容,不符合项目指南和相关要求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2. 申请人须登录GRANTS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grants.nsfc.gov.cn/),按照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具体步骤是:
(1)选择“项目负责人”用户组登录系统,进入后点击“在线申请”进入申请界面;点击“新增项目申请”按钮,进入申请项目所属科学部选择界面;点击“申请普通科学部项目”进入项目类别选择界面。
(2)点击“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左侧+号或者右侧“展开”按钮,展开下拉菜单。
(3)点击“出国(境)参加双(多)边学术会议(组织间协议项目)”右侧的“填写申请”按钮,进入选择“合作协议”界面。
(4)在下拉菜单中选择“NSFC-CONICET(中阿)”,然后按系统要求输入依托在研基金项目的批准号,通过资格认证后即进入具体申请书填写界面。
3. 预算编报要求。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须知中预算编报要求的内容,严格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要求,认真如实编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
4. 申请材料要求。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版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项目获批准后,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
(二)依托单位注意事项。
依托单位应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申报预算的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进行审核。本项目纳入无纸化申请范围。关于单位科研诚信承诺书及项目清单提交等事宜,请参照《关于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执行。
(三)项目申请接收。
GRANTS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在线申报接收期为北京时间2024年12月3日至2024年12月30日下午16时。
注:请申请人严格遵照本项目指南的各项要求填报申请,提醒依托单位科管部门在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关闭在线申报前确认并提交电子版申请书。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请将不予受理。如有疑问,请致电项目联系人。
五、批准结果通知
批准结果将通过GRANTS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发送。
六、项目联系人
国际合作局:雒景瑜
电 话:010-62326479
邮 箱:luojy@nsfc.gov.cn
国际科研资助部:谭雨青
电 话:010-62329469
邮 箱:ytan@nsfc.gov.cn
信息系统技术支持(信息中心):010-62317474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国际合作局 国际科研资助部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