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可持续发展国际合作科学计划”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比尔及梅琳达•盖茨基金会农业领域合作研究项目指南

      为实施更加开放包容、互惠共享的国际科技合作战略,推动实现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广泛联合国际组织以及各国科研资助机构,发起“可持续发展国际合作科学计划”(Sustainable Development International Cooperation Program,简称“SDIC”),促进各国科研人员的双多边交流与合作,共同开展面向全球挑战的科学研究。

  据统计,世界上仍有7亿多人(占世界人口的10%)生活在极端贫困中,将近6.9亿人处于饥饿状态(占世界人口的8.9%)。要改变这一现状,全球粮食和农业系统亟待做出深刻改变。提高农业生产力和可持续粮食生产对于减轻饥饿风险至关重要。农作物作为无法长期储存的刚需物资,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需要用全球视角,聚焦农作物生产面临的巨大挑战。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比尔及梅琳达·盖茨基金会(BMGF)的合作协议和共同商定的工作安排,2022年双方将在SDIC框架下联合资助中国研究人员在农业领域开展国际合作研究。

  一、项目说明

  (一)资助领域

  1. 应对气候变化和极端天气的作物育种策略

  应对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SDGs),农作物种质资源和遗传改良在气候变化大环境下面临更多新的挑战,对于主粮作物需要加强抗逆性状改良,对于其他的作物,例如油料和蔬菜,要加大品种选育工作,研究应对气候变化的作物育种策略。

  2. 农业综合天气指数保险研究和实施

  农业天气指数保险(Index-based weather insurance)在全球尚处于起步阶段,相较于欧美大农场的实际产量损失保险,更适合于中国和非洲这样的分散小农经济,是一个针对不同区域,跨行业领域,结合普惠金融,保险精算,气象预测和农业(作物、畜禽、水产等)关键产量模型因素分析等的协同工作。

  (二)申请代码

  申请人请根据研究内容,领域1选择生命科学部代码C1308领域2选择管理科学部代码G0105,作为申请代码1填写中文申请书。

  (三)资助规模

  本合作研究项目资助规模为不超过4项,其中领域1不超过2项,领域2不超过2项。

  (四)资助强度

  双方将共同资助中国研究人员开展合作研究。中方对获批准项目的资助强度为直接费用不超过150万元,包括研究经费和国际合作交流费用。中文申请书的预算编报应按照向自然科学基金委申请的资助额度编制,即预算总额不超过150万元/项。

  盖茨基金会资助强度为不超过25万美元,包括研究经费、国际合作交流费用以及与外方合作者开展研究活动的费用。盖茨基金会的资助款项,将按付款日即时汇率折算成人民币,支付予受资助者依托单位的国内人民币账户。英文申请书的项目预算应按双方机构总资助金额编制

  (五)申报要求

  1. 资助期限为3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3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2. 国内合作研究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个。

  3. 中方申请人须分别向NSFC和BMGF递交申请,仅向单方机构递交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外方合作伙伴无需向NSFC和BMGF递交申请。

  4. 如果研究内容涉及动植物资源问题,项目申请人或承担者及依托单位须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动植物资源保护的有关规定。

  比尔及梅琳达·盖茨基金会项目公告详见盖茨基金会微信公众号(https://mp.weixin.qq.com/s/3rhaCN-_cJ2D21VDW0Km1A)。

  二、申请条件

  根据双方达成的共识,本项目鼓励女性科研人员申请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申请本项目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二)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及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三)与国外(地区)合作者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

  (四)关于申请资格的详细说明请见《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三、限项申请规定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包括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该合作研究项目属于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人申请时须遵循以下限项规定:

  (一)申请人(不含主要参与者)同年只能申请1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二)正在承担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本指南所列合作研究项目。

  (三)本合作研究项目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合计限2项的范围。

  (四)《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他限制。

  四、申请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注意事项

  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书采取在线方式撰写,对申请人具体要求如下:

  1. 申请人在填报申请书前,应当认真阅读本项目指南、《“可持续发展国际合作科学计划”2022年度项目指南》和《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的相关内容,不符合项目指南和相关要求的项目申请不予受理

  2.申请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egrantweb/),按照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中文申请书”)。具体步骤是:

  (1)选择“项目负责人”用户组登录系统,进入后点击“在线申请”进入申请界面;

  (2)点击“新增项目申请”按钮进入项目类别选择界面;

  (3)点击“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左侧+号或者右侧“展开”按钮,展开下拉菜单;

  (4)点击“组织间合作研究(组织间合作协议项目)”右侧的“填写申请”按钮,进入选择“合作协议”界面,在下拉菜单中选择“可持续发展国际合作科学计划(SDIC”,然后按系统要求输入要依托的基金项目批准号,通过资格认证后即进入具体中文申请书填写界面。

  3. 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须知中预算编报要求的内容,严格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要求,认真如实编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

  4. 申请材料要求。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项目获批准后,申请人须与外方负责人签署合作协议(模板附件2),将合作协议和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

  附件材料包括:

  (1)提交给盖茨基金会的英文申请书副本(模板见附件1)。

  (2)外方合作者签名的合作确认函。

  5.中文申请书填写的本合作研究项目英文名称须与英文申请书中的英文项目名称完全一致。为便于项目管理部门辨识,申请人在填写合作研究项目中文项目名称时请使用“重点项目+BMGF +具体项目名称”。

  6.获得资助的申请人须遵守盖茨基金会“全球获取(Global Access)”有关条款,即确保盖茨基金会资助的项目及产生的产品、服务、工艺技术、材料、软件、数据和其他创新将对盖茨基金会工作所针对的弱势群体产生积极的影响。从项目资助中获得的知识和信息将会被及时、广泛传播,并且向盖茨基金会受益人公开,且以能够负担得起的合理价格提供资助发展成果。

  (二)依托单位注意事项

  依托单位应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申报预算的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进行审核。依托单位应在规定的项目申请截止时间前提交本单位电子版申请书及附件材料。请通过ISIS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上传本单位项目申请清单,无需提供纸质版。关于单位科研诚信承诺书及项目清单提交等事宜,请参照《关于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执行。项目获批准后,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严格保持一致。

  (三)项目申请接收

  应在规定的在线申报接收期(北京时间2022年4月25日至2022年6月23日16时)内提交本单位电子版申请书及附件材料。

  五、项目联系人

  (一)中方联系人

  唐荣达、陈婧

  电话:010-62327145,010-62326877

  Email: tangrd@nsfc.gov.cn

  信息系统技术支持(信息中心):010-62317474

  (二)盖茨基金会联系人

  孙博

  电话:010-84547565

  Email: bo.sun@gatesfoundation.org


  附件:1. 提交给盖茨基金会的英文申请书模板

     2. 合作协议书模板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国际合作局

2022年4月25日

特别注意:

由于目前基金ISIS系统申报要求依托单位上传科研诚信承诺书,为给制作学校清单、办理签字盖章等事宜留出应有时间,学校现要求对各类非集中受理期项目申报,请各位申请人于指南中规定的系统提交截止日期当天中午12:00之前完成系统提交,院系完成审核。截止日期当天提交的,请院系科研秘书审核后务必及时报告科研部基础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