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关于2019年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通知

   

为做好2019年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

(一)项目类型

按照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六届七次全委会决议,重点项目整合至重点研究专题项目,自2019年起不再接收重点项目申请。

2019年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2020年度面上项目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2019年度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2019年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指南》(附件1)、《2016-2020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指南(修订版)》(附件2),正确选择项目类型、指南方向,申请项目。

(二)申请书撰写方式

上述项目类型申请书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二、项目接收

今年接收依托单位项目申请分为两个阶段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 电子申请书接收

1.申请人撰写

申请人于2019年5月15日后通过以下地址(https://nsfapp.bjkw.gov.cn/bjnsfweb/)登录申请系统,按相关要求与提示撰写申请书,并请于6月25日16:00前通过该申请系统将电子申请书提交依托单位审核。

提示:

(1)无申请系统账号的申请人可向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申请。

(2)申请人撰写、提交申请书功能于6月25日16:00停止服务,鉴于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书,申请系统需要一定处理时间,请申请人根据单位具体要求做好申请书的撰写安排。

2.依托单位审核

依托单位对本单位申请人、参与人的申请资格及申请人所提交申请书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

审核时间:2019年5月15日至7月3日12:00

提示:审核过程中,依托单位可通过依托单位工作系统将存在问题的项目退回申请人修改。

依托单位使用“法人登陆”方式进入“首都之窗-北京市政务门户网站(http://banshi.beijing.gov.cn)”后,依次选择“政务服务→部门服务→市科委→支持北京市科技创新项目和推荐申报国家级项目(科研经费)→项目申请”下的网上申报栏,进入依托单位工作系统,如无法登陆请致电市政务客服58515511处理。

3.依托单位提交

依托单位通过依托单位工作系统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提交电子申请书。

提交时间:2019年6月26日9:00至7月3日16:00。

提示:7月3日16:00以后依托单位提交电子申请书功能停止服务,请依托单位妥善安排提交工作。

(二)纸质申请书接收

1.申请书打印

依托单位可于2019年7月4日后组织申请人通过依托单位工作系统打印纸质申请书并完成签字盖章手续。

打印纸质申请书时间:7月4日至11日16:00前,请依托单位提醒申请人妥善安排好打印申请书的时间。申请书须A4纸双面打印。

2.申请书集中接收

我办于2019年7月8日至12日15:00前集中接收依托单位统一报送的纸质申请书 (过时不接收)。

具体要求如下:

(1)纸质申请书原件及要求报送的纸质附件材料一式一份。原件是指经申请人和单位签字盖章并带有申报编号、条形码、版本号及水印的纸质申请书。

(2)提交纸质申请书时需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申请项目清单,该清单可通过依托单位工作系统打印。清单上所列项目应与所提交的纸质申请书一致,若提交纸质申请书项目数量少于申请项目清单中所列项目数量时,需在此清单中注明未提交纸质申请书项目的数量、申报编号、项目名称、申请人姓名和未提交原因。

(3)不接收邮寄的纸质申请书。

(4)纸质申请书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不予接收。

接收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

时间安排: 2019年7月8-11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0-5:00

                 2019年7月12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0-3:00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邢 芳    陈 宁    冯永庆

联系电话:66161522 66155774 66182442

电子邮箱:bjnsf02@kw.beijing.gov.cn

四、依托单位工作系统技术支持 

联系电话:58858689  58858685 (工作日9:00-17:30)

附件:

1. 2019年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指南

2. 2016-2020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指南(修订版)

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

 

校内申报流程

       申请人务必于6月25日12:00前在线提交电子版——依托单位7月3日16:00前完成审核、返修、打包提交全校电子版至市基金办——申请人7月4日下载打印带有申报编号、条形码、版本号及水印的纸质申请书(A4纸双面打印,左侧双钉,一式1份)、签字、合作单位盖章——申请人7月9日前将纸质材料送交至学院科研办——各学院科办对申请书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盖北京大学公章后,7月10日中午12:00点前将本单位纸质申请书统一报送至医学部科研处基础研究办公室(行政1号楼425室)。